近日,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、我公司保安中队长姜顺玉同志的母亲在原籍因故被人打伤住院,分公司党支部书记、经理李建华获悉后立即报请分局和总公司领导同意,派人专程赴江苏慰问,把分局党委爱警惠警,关爱保安员工精神落在了实处。
姜顺玉1986年6月出生于江苏省赣榆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,2000年6月15日参加保安工作,现任崇文分公司直属二队中队长。姜顺玉参加保安工作16年来,特别是从事中队管理工作后,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,多数时间都是在队部值班或岗位巡视,和广大保安员吃住在一起。10多年来,与父母团聚的机会屈指可数。2015年3月16日,北京王府井卡地亚手表专卖店发生一起重大抢劫案,姜顺玉第一时间主动协助设卡民警将抢劫嫌疑人制服,案发仅20多分钟后嫌疑人就落入法网。3月18日上午,北京市公安局召开快速破获“3.16”抢劫案电视电话会议,对参展民警和保安员姜顺玉给予表彰奖励。
参加保安工作16年来,姜顺玉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,能自觉遵纪守法,做合格的首都保安员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、教育和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保安管理干部,参加过北京奥运会、国庆60周年庆典、十八大、北京APEC会议、“9.3”阅兵等重大安保任务,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、三等功3次、个人嘉奖5次。参加保安工作以来,姜顺玉先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,带领昆泰国际中心保安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。2015年3月,姜顺玉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评为“见义勇为人员”;2015年12月荣获“2015年北京榜样”提名人物和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;2016年3月被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“社区安全保卫之星”;2016年4月被北京保安协会、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2015年度“保安之星”;2016年10月份,被评为“2016感动东城道德模范”;2017年1月,被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荣记个人一等功。
2016年11月,在中宣部、中央综治办、公安部、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、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8部委开展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,姜顺玉和其它省市7名同志一起被评为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。
今年4月初,姜顺玉得知母亲因邻里纠纷被打伤住院后,思想上出现波动,打算回原籍处理此事。公司李建华经理了解到这些情况后,立即向分局、总公司领导汇报,并及时委派副经理王金平、张学工陪同姜顺玉赴江苏赣榆处理问题。到达当地后,王金平、张学工两位同志到医院探望慰问姜顺玉父母后,又分别前往当地公安机关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有关部门,主动通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处理此事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,表示一定客观公正处理此事,不给见义勇为的英雄留下遗憾。
姜顺玉同志感谢公司领导对父母的慰问和对自己的关心爱护,表示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和嘱托,一定努力工作,全力以赴投入“一带一路”峰会安保任务。